政府環評“掐架”不是家丑
2015-04-13 點擊 0 作者: 來源:
  4月10日,一份環評報告書批復在媒體上炸開了鍋——環保部否決了重慶曾力推的小南海水電站項目。恰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四川團的瀘州市長劉強、宜賓市長徐進都反對重慶修建小南海水電工程。

  “小南海”因掛鉤了川渝兩地生態補償和“薄熙來時代”標簽,引發全國關注。但筆者更看重的是,環保部對單個建設項目環評,罕見地不留任何余地——不得在“自然保護區范圍內,再規劃和建設……涉水工程”。無論是再補充環評或者撤回重報都不允許,無論是此工程還是彼工程都不允許,無論是這次還是今后都不允許!毫無疑問,這一表態會把環保部與重慶市的分歧公開化。

  傳統上,中國人講求“和為貴”,只要不撕破臉,臺面下怎么爭都無所謂。這種公開否決的函件,常被視為容易“得罪人”。無獨有偶,隨著福建漳州的騰龍芳烴項目發生漏油著火事故,環保部11個月前給國家發改委的公函,這兩天也被拉扯到臺面上,環保部稱國家發改委未經規劃環評而批復《福建漳州古雷石化基地總體發展規劃》的審批行為“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

  此類“省部之爭”“部委之爭”時常被冠以“掐架”之名。“看好戲”的社會情緒,加之互聯網的“光速”傳播,使得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對待彼此分歧時戰戰兢兢,畏畏縮縮。他們既要依法依規,又要維護部門利益,還不能引爆所謂的“負面輿情”或破壞內部團結。通常情況下,這種環評批復或溝通函不會主動向社會公開,需要公民和社會組織去“經申請公開”,有的甚至“申請也不公開”。

  表面看來,項目和規劃批起來順暢了,政府內部的關系“和諧”了,但也為日后決策回溯和責任追究留下隱患。一位北京大學的環境法學家曾告訴筆者,某市環保部門把某個大企業污染關停問題的報告提交給市政府,但市政府不收,最后出問題了,政府反過來說:你怎么不報告?要問責!正是這密不透風的決策鏈條,使我們無從判斷這背后是否存在失職瀆職、權力尋租問題,更無從在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之間厘清權責邊界、不再重蹈覆轍。

  吃了那么多次虧,環保部門明白了,當自己不掌握項目和規劃決策的主導權,向上級“哭窮”“示弱”用處不大,唯有信息公開才是“殺手锏”。日本環境廳(相當于中國環保部)的環境大臣(相當于部長)雖然有時也頂不住內閣其他成員(比如通信產業省)的壓力,但他們可以在審批完成前召開媒體或社會通氣會——只要干預者站不住腳,無需環境廳反對,社會公眾和國會議員自會發聲。換句話說,公共力量替行政力量完成了決策糾偏。

  相對的,信息公開也是對環保“把關權”本身的監督。不少決策部門官員私下議論,環保部門濫用環評,結論專斷,甚至有自己部門利益。既然吵架的群友可以在微信群里公開聊天記錄,供大家評判是非曲直。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省部、部委之間為何不能公布它們的“聊天記錄”?如今,環評“兩頭不是人”,各方互相認可就被懷疑沆瀣一氣,互有分歧就被說“利益之爭”,有關部門何不占據證據優勢,換回社會公論?

  也許官員們仍有顧慮,但政府內部圍繞環評“掐架”,真的“家丑不可外揚”嗎?實際上,在行政權內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之間相互制約,早被寫入歷屆黨代會、人代會報告中。這種制約,當然包括環保部門對審批部門涉及環保決策行為的監督。這種監督,有時候是論證會、審查會上的分析研討,有時候是公文流轉中的字斟句酌,只有在最激烈的時候才會公開分歧。由此可見,如果按照正規流程走下來,公開分歧已經成為環保“守門員”的最后一道防線——防線一破,環境風險,生態威脅,勢不可擋。中共中央政治局已經要求,要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守得住門,兩家都可免于日后被追責。

  重慶小南海水電站環評被否,不會是最后一次環評“掐架”,環保領域的權力制衡正在成為新常態。如果決策方更加開放,監督方更加透明,公共輿論更加平和、理性,越來越多的人會相信,中國式環評不是權力尋租的工具,更不是可有可無的“過場”。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