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力推政策環評 加快地方環境立法
2014-09-29 點擊 0 作者: 來源:
  新修訂的《環保法》雖已問世,但是,環保領域的政策法制推進工作似乎才剛開始。

  9月22日,環保部副部長潘岳在2014年全國環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討會上強調,各級環保部門要以實施新《環保法》為抓手,加緊制度創新,推動國家綠色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

  針對社會廣為關注的政策環評,潘岳指出,能不能通過政策環評、規劃環評,實現城鎮化更科學規劃和更合理布局?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推進政策環評、規劃環評,總體方向是對的,可以把一些可能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沒有實施之前就進行改正,不過結合以往的經驗來看,不應對此期望過高。

  加快地方環境立法

  一直以來,統一監管、獨立執法,被認為是推進環保工作的重要舉措。

  今年2月,針對中央提出的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要求,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在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主要任務中強調,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

  潘岳介紹,由于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等因素,目前環保部門在實行統一監管上存在較大困難。要加快完善相關配套機制,積極主動爭取有關部門的配合和政府的支持,并試行落實職責的聯合機制,為體制改革奠定基礎。

  據了解,今年9月,環保部正在就《環境保護監管職責和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意見征求稿)征求意見,旨在落實環保監管職責,依法追究環境行政責任保障各方合法權益,有助于環境監管部門在加大執法力度同時做到公平公正、證據確鑿、程序合法。

  此外,在法制建設方面,地方性的環境立法工作或將快速推進。

  潘岳指出,新《環保法》明確授權地方立法可以針對按日計罰的適用范圍作出補充規定,正在修訂的《立法法》草案將地方立法權擴大到設區的市級城市。各地環保部門特別是有地方立法權的環保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權限,加快地方相關環境立法,以保障新《環保法》的有效實施。

  政策環評列入研討課題

  潘岳介紹,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新常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諸多新問題。本次政策法制研討會,就是要提出系列重大問題供大家討論,通過討論交流,推動環保領域的改革創新,在環保政策法制方面理出思路。

  為此,他提出了包括對新型環境污染問題是否有預研預判和應對策略、能否通過政策環評、規劃環評,實現城鎮化更科學規劃和更合理布局等九個研討題目。

  值得注意的是,一直備受關注的政策環評,卻沒有被正式推行,但是,在提出的研討題目中,政策環評卻被列入其中。

  實際上,根據新 《環保法》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經濟、技術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聽取有關方面和專家的意見。

  這也被一些業界專家認為是在向政策環評方向邁進,為下一步實施政策環評做鋪墊。很明顯,政策環評對于環境保護的意義更加深遠。

  宋國君表示,項目環評做了這么多年,可是污染還是很嚴重,環評應該起到的作用沒有起到,對它帶來的效果也不應當期望太高。

  同時,潘岳提出,環保部門的眼光要放長遠,更深地介入目前的國家和地方規劃體系,把環保的本質要求體現在所有規劃中,抓住政策環評這一實現科學決策、推動綠色發展的重要制度,抓緊完善協同機制、建立評估規范;對區域限批既要用好用足,又要嚴格規范。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