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治污向粗放式說“不” 十大行業率先破冰
2017-03-27 點擊 0 作者: 來源:

  2016年底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明確,企事業單位須持證排污,一企一證,截至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事實上,排污許可證制度作為點源排放控制的核心監管工具,貫穿監管的事前、事中、事后環節,亦是多項環境監管工具的基礎。

  在堅決打響藍天保衛戰的同時,水污染防治也迎來拐點:截至2017年底,核發造紙、印染等十大重點涉水行業排污許可證,建成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這是環保部水環境管理司司長張波20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的消息。

  在當日舉召開的環保部發布會上,張波明確勾勒了我國水環境治理藍圖:下一步將以“水污染防治法”修訂為契機,繼續強化黑臭水體整治,督導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與此同時,以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為抓手,分解落實“水十條”目標任務。2017年年底前,核發造紙、印發等行業排污許可證。

  張波進一步指出,由于涉水制造產業覆蓋面廣泛,環保部擬通過十大重點行業率先破冰,帶動其他行業逐步納入排污許可體系,以期“最終建立一個與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相銜接的固定源排放管控機制,令排污許可證與流域標準、行業標準形成有機融合?!睆埐ㄕf。

  另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張波所說的配合措施包括:完善標準規范體系,組織制定重點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制定船舶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規范污水排海工程環境管理。此外,在優化長江經濟帶沿江產業布局上,其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內將嚴禁新建重化工園區,中上游沿岸地區嚴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項目。

  事實上,所謂排污許可證,即以許可證為載體的、對固定污染源的全生命周期實施“一證式管理”,是污染排放企業的身份證。在2016年11月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中則明確,作為我國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亦是企業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法治依據,排污許可證將按行業分步實現對固定污染源的無縫覆蓋,并于四年內基本完成全國范圍內的排污許可證核發。這意味著,排污許可證將成為企業生產運營期排污行為的惟一行政許可。

  至于排污許可證的內容,上述《方案》則明確,包括許可排放的污染物種類、濃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事項都將被列入排污許可證中。與此同時,載明污染治理設施、環境管理要求等一系列相關內容也將相繼被納入排污許可制度。簡言之,也就是實現節能減排效果“看得見”。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工業生產的污染物排放配額將按照量體裁衣的原則,根據實際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進行合理劃分,評估該單位的執行效果時,將結合排放配額與改善目標的協調程度,最大程度上實現經濟發展與節能環保的有機融合。

  環保部副部長趙英民曾表示,上述《方案》對固定污染源的相關管理都將在排污許可證上得到集中體現。在趙英民看來,排污許可證的出現,或將使“貓捉老鼠”式的環境監管模式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在國家不斷提升節能環保戰略地位的大背景下,通過不斷精簡、整合與銜接,實現一企一證分類管理,重塑推動固定源環境管理體系。

  輿論指出,隨著排污許可在水環境治理領域的分布實施至全面覆蓋,這樣一股“綠色風暴”必定會在提升對污染企業監管力度之余,淘汰一部分落后產能,督促治理企業實現成本內化,并加速環保產業轉型升級的步伐。而關于這個市場的發展規模,業界的定義是千億元級別。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環保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