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首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排放標準開始實施
2020-04-07 點擊 0 作者: 來源:

日前,記者從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獲悉,為全面落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要求,切實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進一步強化農村牧區污水治理法制建設,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起草,聯合自治區農牧廳、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排放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于4月1日正式印發實施。

據了解,這是自治區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控制領域的首個地方標準。《標準》主要根據我區農村牧區不同區位條件、排放去向、利用方式和人居環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區分級、寬嚴相濟、回用優先、注重實效、便于監管的原則制定,是我區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的重要標志。

《標準》采取了嚴格措施保證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并規定了農村牧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排放控制要求。《標準》的實施將逐步改變農村牧區污水橫流、亂排亂放的狀況,加快和規范農村牧區污水設施建設,促進污水治理率逐步提高,推動建設美麗宜居農村牧區,切實提升我區農牧民的生活環境。

作者:內蒙古日報  來源:內蒙古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