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落實新《環保法》及配套辦法執法監管情況
2017-01-23 點擊 0 作者: 來源: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氣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進一步推動全省大氣、水、土壤及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6月至8月,山東省政府組織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全省環保專項行動。本次專項行動實行部門聯動執法,重點檢查各市及重點縣(市、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加強污染防治及執法監管的情況;重點行業企業污染防治措施及達標排放的情況;突出環境問題(含掛牌督辦、信訪案件)查處、整改工作情況。10月,山東省政府印發了全省環保專項行動檢查情況通報,通報了5大類24個方面160項突出環境問題,并對這些問題明確屬地監管責任,逐一提出具體處理整改意見。2016年,全省環保部門實施處罰環境違法案件8905件,同比增加28.4%,罰款5.9億元,同比增加75.6%,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47件,罰款3503.5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271件;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案件187件;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425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66件。此外,去年全省公安機關辦理污染環境刑事案件立案67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16人,辦理治安案件620起,行政拘留692人。

作者:佚名 來源:山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