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排污企事業單位進行網格化管理被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在每個網格內,既然有污染源信息,也必然對應有環境質量信息。應以目前已經劃分的監管網格為基礎,同步關注污染源運行情況和環境質量現狀。一定數量的網格構成一個鄉(鎮)或街道的考核單元,并依次組合成縣、市、省三級考核單元。如果能做到每個層級基礎扎實,一級對一級負責,改善環境質量的壓力也就傳遞到了基層。
在一些網格內,因為污染源數量眾多,會出現環境質量不達標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以網格為單位開展環境綜合整治,要么重新許可排污權,由企事業單位完成技術改造,在排污權配額內繼續生產;要么在地方政府的指導下,就近搬遷到其他還有環境容量的網格內。雖然兩種調整方式的成本都比較高,但環境質量事關最基本的民生,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以環境質量倒逼產業轉型升級,促使過剩的產能淘汰或其他工業生產異地均衡發展,實際上是一種有效的調控手段。
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逐級劃分到監管網格后,就具體到了每塊屬地。改善環境質量的壓力由上到下逐級傳導,成效則由下至上逐級匯集。突出對問題網格的整治,使單位土地面積的排污水平與環境承載力相適應,維持群眾能接受的環境質量水平。在做污染源數量減法時,工作部門要有智慧,促進環保與經濟協調融合。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環境報